2013年“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之争
值得注意的是,房产税试点扩容从2013年3月的“国五条”开始提出,却一直未能实现。业内的一种说法是:房产税试点停止扩容背后,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房地产税即将推行,“房产税扩大试点就没有必要了。”
实际上,“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两者概念经常被混淆。
房地产税是针对房产征收的所有税目的总称,分为流转环节和保有环节两大类税目。其中流转环节税目包括:印花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九项,保有环节税目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所以,房产税是对房屋持有征收的一个具体的课税。简单一点说:“房地产税”包含了“房产税”,范围更大。
房地产税是一个全新的税种,而目前在全国的推进,还停留在“立法规划”的层面。
2015年8月,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这也意味着房地产税的讨论已经进入总结思路阶段。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在今年1月份时指出,有关房地产税的内部争议仍然较大,不推出的原因之一是考虑到楼市情况和“去库存”的主要方向,“一旦推出可能会影响楼市”。时间到了10月份,贾康再次表示,有关房地产税的草案内部一直都有,不过具体的推出时间还不清楚,要看全国人大什么时候启动一审,但可以肯定“与原来计划的时间表已经不匹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