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居乐获授予金额为67.07亿港元的定期贷款信贷及20亿港元超额贷款,为期36个月。
观点地产网讯:5月26日,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及其若干附属公司作为担保人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等八家银行作为安排行及原贷款人,以及恒生银行作为信贷代理人及质押代理人订立一项信贷协议。
据此,雅居乐获授予金额为67.07亿港元的定期贷款信贷及20亿港元超额贷款,为期36个月。
根据信贷协议,倘出现相关情况,便将产生违约事件,包括、陈卓贤、陆倩芳、陈卓雄、陈卓喜及陈卓南不再共同(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50%公司全部已发行普通股本;或陈卓林不再或停止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
倘发生违约事件并仍持续当中,信贷代理人可向雅居乐发出通知取消该贷款承诺;宣布全部或部分该贷款,连同应计利息,以及根据信贷协议及其他附属文件项下所有应计及倘欠的其他款项即时到期及须予偿还。
或是宣布全部或部份该贷款须予偿还;及可以行使或指示质押代理人行使其于信贷协议及附属文件项下的全部或任何权利、救济、权力或酌情权。
另悉,早前3月23日,雅居乐还公告宣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已批准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广州番禺雅居乐开发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规模上限为30亿元公司债券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