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什么是城中村?城中村是指位于城市建成区或者规划控制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以及社区。城中村的形成就是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包围"了原本不属于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农村,从而形成的城村共存的一种城市化发展现象。城中村的主要特点有四个:一是城中村内的主要成员是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这些农民不再以农业为生。二是城中村实行村民自治的内部管理体制,民事法律行为主体是村民依法推选的村民委员会或集体经济组织改组设立的合作或股份制经济组织。三是城中村坐落于城市之中或位于城市周边,基于各种历史原因,城中村内建筑并没有或难以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四是城中村的土地原属于集体所有,在城市化过程中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国家所有。
第一步,制定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二步,将城中村由村民自治管理体制转变为城市居民自治的管理体制。
第三步,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实质上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但各地的做法各不一样。
第四步,改造模式的确定和城中村改造投资人的确定。
第五步,完成规划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
第六步,拆迁补偿安置和拆除实施。
第七步,地使用权手续的完善。
第八步,项目建造。
第九步,项目交付,主要包括回迁房的交付和公共设施、附属设施的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