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市一些销量火爆的一手房营销中心,根据该市物价局备案信息显示,金科·海昱东方项目公摊仅14%左右;位于滨湖新区庐州大道和云谷路交叉口向南处的融创融园项目公摊达到22.98%;位于省府东板块的招商雍和府,建筑面积140平方米的户型公摊约13.82%。
所以公摊面积占比与总楼层高低并没有多大关系,但是不少开发商却以“低公摊”为卖点吸引购房者前去买房。
追问:公摊面积的计算缺乏标准
消费者一直为公摊面积买单,不禁追问,公摊面积包括哪些地方?它以什么标准计算?按照公摊面积交易会在生活中产生哪些额外消费?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根据2000年开始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有:
1、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记者搜索相关资料发现,至于公摊面积的具体比例,国家出台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里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只明确其比例由合同当事人来进行具体的约定。所以,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对于实际面积“很受伤”,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
以物业费为例。目前,我省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按照房子面积来计算,但实际上大家居住的面积只有室内面积,这也就导致业主每个月都要为那些不属于自己的公摊面积买单。这一点一直为人诟病。
此外,如果购房者对开发商报的公摊面积持怀疑态度,想自己测量,从实际情况来看,也不太可能。业内人士表示,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前,要请测绘公司去实地测量,随后出具测绘成果报告,里面有详细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情况,并将其交给开发商。
也就是说,测绘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公摊面积都在哪些地方,最为清楚。但购房者也不会知道这一份有详细公摊情况的测绘成果。对公摊面积的公开的不透明,也是不少开发商对公摊面积“动手脚”,在交易上打概念牌,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猫腻。
解读:交易方式改变会不会对房价产生影响?
征求意见稿出台以后,不少消费者将这一规定简单理解为“取消公摊面积”。但业内人士认为,《住宅项目规范》只是技术规范,并不是商品房交易规范。也就是说,房屋的“公摊面积”还是存在的,只是商品房交易的计算方式发生了改变。
据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介绍,我国在1998年提出住房制度改革时,将商品房的公摊面积纳入到房价中是有特定历史原因的,比如当时国家的商品房市场方兴未艾,但很多从农村来城市购房的消费者多抱有“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态。
“那个年代,将公摊面积计入房价,有利于购房者增强对住宅公共区域的维护意识。”凌斌认为,我国房地产在过去20年蓬勃发展,如今商品房市场已经成熟,业主素质有了很大提升,很多开发商在“自律和他律”的环境中诚信经营并有了责任担当,“因此,此次引发舆论热议的《规范》中,公摊面积将从房价中剥离,我认为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那么,《规范》实施后是否对房价产生影响?凌斌表示“不会”。凌斌认为,开发商会按照现行的价格,按照得房率,将建筑面积换算成套内面积。比如合肥某楼盘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单价20000元/平方米,得房率为80%,那么开发商可能会按照套内,即25000元/平方米的价格销售,房价不变。“因为房款总价未变,表面上看房屋单价从2万元/平方米上涨到2.5万元/平方米,但总房价并未发生实质性的上涨。预测公摊大小不同,开发商宣传的策略也不同。